第111章 ,医书和农学专业(求订阅)-《从高考开始的激情岁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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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“嘁,饿肚子的滋味,肯定不好受吧?”

      跟着有能力的领导,和跟着能力一般的领导,这事儿显而易见啊。

      虽说陈国华的年龄比他们还小几岁,但架不住人家是真的有能力啊。

      以前就听说小隔间的饭菜特别好吃,李寿同他们这些大学生也来了几个月了,结果一次都没吃上。

      现在却跟着陈国华吃上了这样的饭菜,又怎么能不高兴呢?

      总比邓韵秋她们拿着自己的粮票和钱,去食堂窗口打饭要好得多吧?

      “不说她了,我们回去继续喝酒。”

      今天这场庆功宴,段书记可是拿出了两瓶竹叶青和两瓶汾酒,还有档次差一点的景芝老白干,足足有五瓶呢。

      平时,连六毛钱一斤的散装瓜干酒都舍不得买来喝的李寿同等人,现在不仅是老白干管够,而且还有竹叶青和汾酒。

      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?

      小隔间的庆功宴,很快结束了。

      陈国华给自己放了半天的假,吃过午饭之后,吩咐李寿同等人做好收尾工作,然后他就去了北大图书馆看书了。

      看书才是对放假最好的尊重。

      于沫离这个小妮子,本来还在翠花胡同监督陈小月她们三小只呢。

      听到陈国华的呼喊,也跟着屁颠屁颠地去了北大图书馆。

      三小只并没有跟着来,因为她们只想放松。

      今天可是难得的周六,这可是周末假期呢。

      她们不来当电灯泡,陈国华自然是非常喜欢的,也就任由她们放飞自我了。

      但该布置的作业,那是一样也不会少。

      北大图书馆,陈国华和于沫离两人径直找到二楼没人的座位,并排坐下来看书。

      美少女看的是高中教材,她需要好好复习。

      自从今年上半年,六十五中弄出了模拟考试,今年下半年之后,京城的众多中学高中部,全都齐刷刷地跟进了这样的模式。

      如果能提升大家的升学率,学校自然是非常开心的。

      也因此,于沫离她们这一届高三学生,面对的竞争,就更加激烈了。

      大家都在卷,于沫离也不得不跟着一起卷。

      即便她旁边坐了一个高考状元,那也没有用啊。

      要知道陈国华很忙,他能做到的就是针对于沫离的一些不懂的、深奥知识点,给她讲一讲。

      其他方面的话,就只能靠她自己了。

      特别是一些非常基础的知识点,那只能靠死记硬背的。

      当然,她选的并不是理科,但也不能算是文科,而是医农类。

      这一类考生,他们的考试科目是本国语文、政治常识、达尔文主义基础、化学、物理。

      换句话说,陈国华能帮助到她的科目,也就是化学和物理。

      什么达尔文主义基础,这一门科目是生物学范畴,陈国华帮不了她。

      “喏,这些是医学书籍,西医类的,还有中医类的。”

      陈国华从书架里,分别拿了十来本书过来。

      “哎呀,太多了!”

      于沫离小声说道,因为她察觉到,不远处有人偷瞄他们两人呢。

      北大的学生,其实都是旁若无人的那种专心致志学习的学生。

      但也有个例,会喜欢八卦。

      何况陈国华和于沫离两人,可是童男玉女,被人多瞧几眼,也是很正常的事儿。

      “不多不多,这一周你要把它们都看完.”

      陈国华呵呵笑道,声音很小,主要是怕影响到别人。

      图书馆就是这样,十分安静。

      于沫离小脸一苦,瞪了他一眼,然后翻开书,默默开始啃。

      其实陈国华也在啃这些书籍。

      他也想帮她,总不能美少女问他一些医学知识,他啥也不懂吧?

      反正,他就是凑合着看看,给她打打辅助。

      一个下午的时间,悄然流逝。

      两人坐着看书,除了偶尔在草稿纸上交流几句,其他时候,都是各忙各的。

      跟她在一起看书的时候,陈国华就很少看其他书。

      更不会看跟工作有关的书籍。

      北大的计算数学专业课程,对他来说,已经复习看完的书了,他自然不会再看了。

      以他记忆力,自然是可以轻松考高分。

      想要拿到满分的话,只需要考试之前,临时突击一下,那就问题不大。

      转眼第二周,周一和周二这两天,大家都上班上课去了。

      陈国华就前往中科院,继续跟华罗庚、闵乃大、夏培肃等专家讨论晶体管计算机的设计方案。

      还有就是关于集成电路计算机的一些假想、理论等等。

      距离完成正式的设计图纸,还需要一点点时间。

      其实,陈国华倒是可以直接拿出来,但未免太惊世骇俗了。

      还是一步步来吧。

      领先半步是天才,领先好几步,那就是妖孽了。

      何况,设计图纸拿出来了,又能怎么样?

      想要从图纸变成实物,需要的不仅仅是人力物力,还需要时间。

      最难搞的部分,还是需要上面同意拨款,调集各单位协助生产相关零配件。

      否则一切都是白塔。

      周二这天,已经十一月份了。

      天气渐渐变冷了,北风瑟瑟,两件衣服已经无法抵御寒风了。

      “国华,你穿这件军大衣去上学吧,这是你爹之前穿过的.”

      一大早,云婉裳就拿着几件衣服,走进了一进一跨小院。

      两套房子就是两隔壁,但并没有打通墙壁,所以还是两家的模样。

      陈小月她们仨,看着云婉裳怀里的衣服,都是两眼放光。

      照理说,她们也有衣服,但跟这些衣服相比,不管是保暖性还是舒适性都差了很多。

      “好的,还挺合身的,谢谢娘。”

      接过军大衣的陈国华,二话不说就换上了,还别说,真的很合身,忙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  他跟他父亲的身板都差不多,一样的消瘦纤细,但很高。

      老陈的身高比他还要高一点点呢,大概是一米八三左右。

      讲真的,陈恭禄作为白云城人,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。

      按理说身高应该是硬伤才对。

      但听老陈说,他祖父那一辈就已经很高大威猛了,清末时期的陈家,在白云城那边就是大家族。

      只是后来没落了而已。

      所以基因遗传,陈国华那三个哥哥,也是很高大威猛的。

      可惜!

      “谢什么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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